天水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天水大学

[切换城市]
天水站> 天水教育> 天水大学> 天水师范学院信息

天水师范学院

英文名:Tianshui Normal University 简称:“天水师院” 所在地:天水 院校代码:10739 类型:师范类/考研院校

省属普通本科应用技术转型发展试点院校
  • 天水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天水师范学院2016年普通本科录取提前批投档情况统计表2020-02-26
专业名称省最低控制线r(专/文)一志愿投档分数线录取线平均分批次最高分最低分美术学225/283267235249257.7本科一批视觉传达设计255233233244.5本科一批环境设计255226226245.5本科一批绘画258230230245.3本科一批工艺美术253237237245.3本科一批舞蹈学202/218232202216221.2本科一批音乐学声乐类238/283264255255257.4本科一批器乐类196/218242217192225.4本科一批理论作曲类220/283234234234234本科一批音乐表演声乐238/283261251240253.81本科一批器乐196/218240197191211.4本科一批体育教育田径类227/283256230244249.3本科一批球类212/283243212218228.7本科一批体操武术类212/283250212226234.6本科一批社会体育田径类227/283236236236240.6本科一批球类212/283231216212221.6本科一批体操武术类212/283232213212223.3本科一批戏剧影视文学215/387432387391405.5本科一批详情
天水师范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06-0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天水师范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为天水师范学院,英文校名“Tianshui Normal University”。第六条  学校代码:10739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九条  办学地址:学校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甘肃省天水市,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第十条  学历与学位证书: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在规定的修业年限(3-6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学历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天水师范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确定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代理和中介机构从事招生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学科专业设置和毕业生就业率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第十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及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第十七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招生工作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第十九条  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普通文理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分配,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理工类则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专业志愿无分数极差。中职对口专业录取时,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征集志愿考生录取时按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对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学校承认加分投档成绩,并按投档成绩分配专业。第二十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浙江省按照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根据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进行招生和录取。第二十三条  学校艺术体育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按文理综合或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录取时,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按照该省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对于采用非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后,美术、音乐、体育类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第二十四条  运动训练专业录取时,在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二十五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第二十六条  学校英语专业及其它非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第二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第二十八条  学校2020年面向甘肃省投放革命老区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藏区专项计划)、贫困专项计划和中职对口招生计划,具体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通过所在省、市招生部门网站查询,或登录我校校园网查询。   第六章  收费奖励资助 第三十条  学校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统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科类3800元/人·学年,理科类4000元/人·学年,工科类4400元/人·学年,外语类4300元/人·学年,艺术类6500元/人·学年。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0〕1384号):4500元/人·学年。校企联合办学专业学费标准(甘发改价格〔2019〕897号):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为学校与达内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办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云计算方向)、通信工程专业为“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联合建设专业以及智能制造工程专业、机器人工程专业、物联网工程专业为学校与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办专业,学费标准待定。预科生收费标准(甘价费〔2006〕120号):本科预科学费15000元、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697号、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900—1150元/人·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通过“奖、贷、助、补、减”等措施,奖励激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和学校奖学金,各类奖学金获奖面超过60%;设立的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学校助学金和社会资助金等20余项,每年受助学生比例达到40%以上。学校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通过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以及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途径获得资助,帮其完成学业。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三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体检及相关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第三十三条  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根据《天水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在入校后第二学期期末申请转专业。第三十四条   学校以学生为中心,落实分层培养、因材施教理念,着力培养视野开阔,知识面广,具有深厚专业基础和较高理论素养,具备本学科基础知识、初步基础研究和应用能力的拔尖人才和卓越人才。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制度和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第三十六条  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招生宣传活动须经招生就业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责任单位自负。第三十七条  学校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邮政编码:741001联系部门: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938)8363669  8350098(传真)学校网址:http://www.tsnu.edu.cnE-mail:zsktssy@163.com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发布之日起施行。  详情
天水师范学院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18-01-25
天水师范学院坐落于素有“陇上小江南”美誉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甘肃省天水市。学校始建于1959年,2000年升本并获本科专业招生资格,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获批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学校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单位、首批“全国文明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一、学校层次及办学类型天水师范学院是甘肃省属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高等院校。二、专业介绍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竞技运动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科学训练理论和方法,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职业道德以及开拓进取的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能胜任专业或职业运动队、各级业余体校、各类学校的教学训练以及体育行政部门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主干学科:体育学、教育学、心理学主要课程:运动训练学、运动心理学、运动训练管理学、运动选材学、运动竞赛学、运动按摩、专项理论与实践。学 制:四年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三、招生计划及项目1.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60名。2.招生项目: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曲棍球(女)、跆拳道、射击(一级及以上)等八个大项。四、报考条件报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2.具备学校招生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审批日期截止为2018年2月28日);运动技术等级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五、报名办法及要求(一)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含免试)必须首先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2018年高考报名,取得考生号。参加运动训练专业考试的考生,可同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如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则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二)考生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1.凡有意报考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于2018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及网站APP(体教联盟)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2.报名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未缴费的考生不予确认。考生报名确认后志愿不能调整。3.报名缴费:考生依据体育专业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线完成缴费。4.考生报名应根据体育专业考试时间,报名不超过两所学校,并确定好所报院校志愿顺序。六、考试及要求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业考试相结合的办法。(一)体育专业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8版)。(二)体育专业考试时间2018年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及网站APP(体教联盟)公布的通知。(三)文化考试科目与时间考生4月15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站及APP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并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参加文化考试;5月14日12: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文化课考试成绩。文化考试 科目与时间上  午下  午9:00——10:3014:00——15:304月21日语  文数  学4月22日政  治英  语七、录取及有关要求(一)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二)在满足第(一)条的基础上,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的录取规则,依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各项目招生计划分项目按照综合分(考生折合百分制后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取各项目第一志愿考生,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相关材料报体育总局科教司核查备案。(三)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1.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2.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职业运动员不受此条件限制);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曾获指定项目比赛最高级别组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2)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运动健将称号;(3)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4.申报材料(1)《普通高校201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扫描件或照片);(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扫描件或照片);(3)符合免试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4)居民身份证(正面照片);(5)电子照片(证件照)。5.报名时间及地点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于2018年2月22—23日持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到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免试入学报名手续,并在征得学校同意后,于2018年3月1日12:00前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网站APP(体教联盟)的“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以受理。(四)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五)新生入学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对考生进行入学体检及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经查实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准转专业或转学。八、其他事宜1.收费标准学 费:4500元/人﹒学年住宿费:800—1150元/人﹒学年学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如有变化,则按最新批准标准执行。2.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联系单位: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741001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938)8350929,8350098天水师范学院体育学院咨询电话:(0938)8367713天水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jc.tsnu.edu.cn/天水师范学院体育运动与健康学院网址:http://tyxy.tsnu.edu.cn/index.htm电子信箱:zsktssy@163.com详情
天水师范学院2019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19-01-24
天水师范学院坐落于素有“陇上江南”美誉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甘肃省天水市。学校始建于1959年。1988年以“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师资,方向明确,成绩显著”受到国家教委的表彰奖励。2000年由天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天水师范学院,开始本科招生。2007年5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被教育部列为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建设单位,2013年开始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2015年被甘肃省列为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8年被国务院学位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几十年来,学校秉承“困境中求生存,奋斗中谋发展”的精神,已为社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以基础教育师资为主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近年来,学校立足自身实际,紧跟高等教育结构调整趋势,初步形成了教师教育、工程技术、商务管理、文化体艺等四大类应用型专业群,确定了建设师范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目标,全力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依照体育总局科教司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制定本简章。一、学校层次及办学类型天水师范学院是甘肃省属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高等院校。二、专业介绍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竞技运动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科学训练理论和方法,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职业道德以及开拓进取的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能胜任专业或职业运动队、各级业余体校、各类学校的教学训练以及体育行政部门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主干学科:体育学、教育学、心理学主要课程:运动训练学、运动心理学、运动训练管理学、运动选材学、运动竞赛学、运动按摩、专项理论与实践。学 制:四年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三、招生计划及项目1.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60名。2.招生项目:田径、篮球、排球、足球(女)、曲棍球(女)、乒乓球、跆拳道、射击(一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等八个大项。四、报考条件报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2.具备学校招生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审批日期为:2009年7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考生运动等级证书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五、报名办法及要求(一)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含免试)必须首先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2019年高考报名,取得考生号。参加运动训练专业考试的考生,可同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如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则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二)考生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1.凡有意报考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于2019年3月1日至3月15日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及“体教联盟APP”中的体育单招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2.报名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未缴费的考生不予确认。缴费完成后,考生将不能再更改报名类型及志愿,请考生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缴费。3.报名缴费:考生依据体育专业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线完成缴费。4.考生依据招生院校公布的专业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六、考试及要求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一)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方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二)体育专项考试时间2019年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及体教联盟APP发布的通知。(三)文化考试科目与时间考生于4月15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站及APP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并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参加文化课考试;5月14日12: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文化课考试成绩。时间上午下午(9:00—10:30)(14:00—15:30)4月20日语  文数  学4月21日政  治英  语七、录取及有关要求(一)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二)在满足第(一)条的基础上,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的录取规则,依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各项目招生计划分项目按照综合分(考生折合百分制后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取各项目第一志愿考生,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相关材料报体育总局科教司核查备案。(三)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1.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2.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职业运动员不受此条件限制);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曾获指定项目比赛最高级别组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2)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运动健将称号;(3)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4.申报材料(1)《普通高校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扫描件或照片);(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扫描件或照片);(3)符合免试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4)居民身份证(正面照片);(5)电子照片(证件照)。5.报名时间及地点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于2019年2月25—26日持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到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科(行政楼南221室)办理免试入学报名手续,并在征得学校同意后,于2019年3月1日12:00前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的“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以受理。(四)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五)新生入学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对考生进行入学体检及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经查实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准转专业或转学。八、其他事宜1.收费标准学 费:4500元/人﹒学年住宿费:800—1150元/人﹒学年学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如有变化,则按最新批准标准执行。2.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联系单位: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741001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938)8363669,8350098天水师范学院体育学院咨询电话:(0938)8367713天水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jc.tsnu.edu.cn/天水师范学院体育运动与健康学院网址:http://tyxy.tsnu.edu.cn/index.htm电子信箱:zsktssy@163.com详情
天水师范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7-06-1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天水师范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名称为天水师范学院,英文校名“Tianshui Normal University”。第六条 学校代码:10739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九条 办学地址:学校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甘肃省天水市,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第十条 学历与学位证书: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在规定的修业年限(3-6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学历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天水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班)学制四年,普通本科,教学地点在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颁发学历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天水师范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确定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个人代理和中介机构从事招生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学科专业设置和毕业生就业率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第十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十六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第十七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招生工作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进行录取。第十九条 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普通文理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分配,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理工类则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专业志愿无分数极差。第二十条 征集志愿考生录取时按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对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学校承认加分投档成绩,并按投档成绩分配专业。第二十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浙江省按照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根据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进行招生和录取。第二十三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按文理综合或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录取时(戏剧影视文学、运动训练专业除外),文化课分数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划线标准执行,在文化课上线的前提下,按考生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录满为止。第二十四条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时,专业课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志愿、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满为止。山西省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后,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70%)和专业成绩(30%)计算综合分,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第二十五条 运动训练专业录取时,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各项目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文化课(30%)及体育专项成绩(70%)计算综合分后,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第二十六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第二十七条 学校英语专业及其它非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第二十八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通过所在省、市招生部门网站查询,或登录我校校园网查询。 第六章 收费 奖励 资助第三十条 学校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标准:文科类3800元/人·学年,理科类4000元/人·学年,工科类4400元/人·学年【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云计算方向)、通信工程专业为学校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联办专业,学费标准为6500元/人·学年】,外语类4300元/人·学年,艺术类6500元/人·学年,运动训练专业4500元/人·学年。住宿费标准:800—1150元/人·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通过“奖、贷、助、补、减”等措施,奖励激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和学校奖学金,各类奖学金获奖面超过60%;设立的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学校助学金和社会资助金等20余项,每年受助学生比例达到40%以上。学校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通过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以及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途径获得资助,帮其完成学业。 第七章 后续管理第三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体检及相关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第三十三条 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在入校后第一学期期末,可根据《天水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和《天水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申请调整专业。第三十四条 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贯彻分层培养、因材施教的人才培养理念,培养视野开阔,知识面广,具有深厚专业基础和较高理论素养,初步具备本学科学术研究能力的创新型人才,实施了本科教育拔尖培养项目。目前已在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小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体育教育等10个教师教育类专业开设“创新人才培养班”,学生进校后可根据《天水师范学院“创新人才培养班”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选拔进入“创新人才培养班”学习。 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制度和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第三十六条  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就业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第三十七条 学校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邮政编码:741001联系部门: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938)8363669 8350098(传真)学校网址:http://www.tsnu.edu.cnE-mail:zsktssy@163.com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详情
天水师范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8-06-2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天水师范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名称为天水师范学院,英文校名“Tianshui Normal University”。第六条 学校代码:10739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九条 办学地址:学校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甘肃省天水市,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第十条 学历与学位证书: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在规定的修业年限(3-6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学历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天水师范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确定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代理和中介机构从事招生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学科专业设置和毕业生就业率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第十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十六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及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第十七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招生工作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进行录取。第十九条 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普通文理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分配,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理工类则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专业志愿无分数极差。第二十条 征集志愿考生录取时按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对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学校承认加分投档成绩,并按投档成绩分配专业。第二十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浙江省按照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根据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进行招生和录取。    第二十三条 学校艺术体育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按文理综合或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录取时,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按照该省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对于采用非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在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专业课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四条 山西省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后,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70%)和专业成绩(30%)计算综合分,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第二十五条 运动训练专业录取时,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各项目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文化课(30%)及体育专项成绩(70%)计算综合分后,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第二十六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第二十七条 学校英语专业及其它非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第二十八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通过所在省、市招生部门网站查询,或登录我校校园网查询。 第六章 收费 奖励 资助第三十条 学校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统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科类3800元/人·学年,理科类4000元/人·学年,工科类4400元/人·学年,外语类4300元/人·学年,艺术类6500元/人·学年。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0】1384号):4500元/人·学年校企联合办学专业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646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云计算方向)、通信工程专业为学校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联办专业,学费标准为6500元/人·学年预科生收费标准(甘价费【2006】120号):本科预科学费15000元、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697号、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900—1150元/人·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通过“奖、贷、助、补、减”等措施,奖励激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和学校奖学金,各类奖学金获奖面超过60%;设立的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学校助学金和社会资助金等20余项,每年受助学生比例达到40%以上。学校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通过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以及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途径获得资助,帮其完成学业。 第七章 后续管理第三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体检及相关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第三十三条 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在入校后第一学期期末,可根据《天水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和《天水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申请调整专业。第三十四条 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贯彻分层培养、因材施教的人才培养理念,培养视野开阔,知识面广,具有深厚专业基础和较高理论素养,初步具备本学科学术研究能力的创新型人才,实施了本科教育拔尖培养项目。目前已在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小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体育教育等11个教师教育类专业开设“创新人才培养班”,学生进校后可根据《天水师范学院“创新人才培养班”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选拔进入“创新人才培养班”学习。 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制度和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第三十六条  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招生宣传活动须经招生就业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责任单位自负。第三十七条 学校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邮政编码:741001联系部门: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938)8363669  8350098(传真)学校网址:http://www.tsnu.edu.cnE-mail:zsktssy@163.com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发布之日起施行。 详情
天水师范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9-05-14
天水师范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天水师范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名称为天水师范学院,英文校名“Tianshui Normal University”。第六条 学校代码:10739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九条 办学地址:学校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甘肃省天水市,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第十条 学历与学位证书: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在规定的修业年限(3-6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学历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天水师范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确定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代理和中介机构从事招生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学科专业设置和毕业生就业率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第十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十六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及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第十七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招生工作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第十九条 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普通文理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分配,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理工类则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专业志愿无分数极差。中职对口专业录取时,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征集志愿考生录取时按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对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学校承认加分投档成绩,并按投档成绩分配专业。第二十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浙江省按照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根据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进行招生和录取。第二十三条 学校艺术体育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按文理综合或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录取时,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按照该省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对于采用非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后,美术、音乐、体育类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第二十四条 运动训练专业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专项考试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课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二十五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第二十六条 学校英语专业及其它非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第二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第二十八条 学校2019年面向甘肃省投放革命老区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藏区专项计划)和中职对口招生计划,具体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通过所在省、市招生部门网站查询,或登录我校校园网查询。 第六章 收费 奖励 资助第三十条 学校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统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科类3800元/人·学年,理科类4000元/人·学年,工科类4400元/人·学年,外语类4300元/人·学年,艺术类6500元/人·学年。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0〕1384号):4500元/人·学年校企联合办学专业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646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云计算方向)、通信工程专业为“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联合建设专业,学费标准为6500元/人·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为学校与达内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办专业,学费标准待定。预科生收费标准(甘价费〔2006〕120号):本科预科学费15000元、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697号、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900—1150元/人·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通过“奖、贷、助、补、减”等措施,奖励激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和学校奖学金,各类奖学金获奖面超过60%;设立的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学校助学金和社会资助金等20余项,每年受助学生比例达到40%以上。学校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通过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以及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途径获得资助,帮其完成学业。 第七章 后续管理第三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体检及相关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第三十三条 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在入校后第一学期期末,可根据《天水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和《天水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申请调整专业。第三十四条 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贯彻分层培养、因材施教的人才培养理念,培养视野开阔,知识面广,具有深厚专业基础和较高理论素养,初步具备本学科学术研究能力的创新型人才,实施了本科教育拔尖培养项目。目前已在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小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体育教育等11个教师教育类专业开设“创新人才培养班”,学生进校后可根据《天水师范学院“创新人才培养班”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选拔进入“创新人才培养班”学习。 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制度和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第三十六条 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招生宣传活动须经招生就业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责任单位自负。第三十七条 学校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邮政编码:741001联系部门: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938)8363669  8350098(传真)学校网址:http://www.tsnu.edu.cnE-mail:zsktssy@163.com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发布之日起施行。 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105号
  • 电话:
    %u0030%u0039%u0033%u0038-%u0038%u0033%u0036%u0033%u0036%u0036%u0039/传真:%u0030%u0039%u0033%u0038-%u0038%u0033%u0036%u0033%u0036%u0036%u0039
  • 邮编:
    741000
相关推荐
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吉林省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河北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天津职业大学招生简章 石家庄职工大学招生简章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