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调整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贷款额度、办理贷款的相关项目收费以及异地互认的规定。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未实施)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天水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改革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天水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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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基本材料:
1.身份证明: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含户口首页及本人所在页);如为军人,只需提供军官证作为其身份证件。(若有共同借款人,还应提供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还款能力证明:收取借款人及配偶工资收入证明各1份,收取复印件1份。收入证明须附3个月的工资明细条或工资卡/折流水;对于公积金中心认为按照借款申请人收入不能满足贷款需求的,需提交有效收入证明或个人纳税证明等相关收入证明材料;单身职工也可以提供共同参与还款人收入证明;
4.资信证明:借款人及配偶通过贷款发放银行征信管理系统进行个人征信查询,并出具《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工资保证贷款需提供保证人的身份证明和工资收入证明;公积金联保贷款需提供借款人夫妇双方及联保人的身份证明及公积金缴存证明。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未实施)
现行中: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改革后: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贷款的受理-初审-审核-审批-签约-贷款发放
新政贷款额度变化(未实施)
现行中:天水市规划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改革后:天水市暂未对公积金贷款额度作出调整,若有变化将第一时间更新。
贷款额度: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具体金额按照借款人申请金额、购建住房价格和偿还能力等情况综合评估确定:
1、不高于购房总价款80%的额度;
2、不高于评估价70%的额度;
3、单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有其他银行贷款的,公积金贷款金额与其他银行贷款余额月还款本息额之和不超过借款人夫妇双方或借款人与共同还款人月收入之和的50%;
4、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高额度市区50万元、五县40万元;工资担保、公积金联保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
公积金联保贷款金额为联保公积金金额之和的三倍且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确需延长贷款期限的,本人申请,经审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长年限30年,保证贷款(工资保证、公积金联保)最长年限20年。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在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